为提高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理念,不断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的良好社会氛围,昌宁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多项工作,有力助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加强市域社会治理。
昌宁县检察院选定辖区503户企业法人,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向其宣传依法诚信经营的相关要求,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推动企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宣讲,503户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愿意公开向社会承诺依法诚信经营。
昌宁县检察院切实落实信用激励机制,经在全院范围内征集,最终由政治部审定将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7条记录作为守信激励案例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上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昌宁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对办理的3件涉案婚姻登记中的6名当事人,依法建议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信用惩戒,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最大限度预防因失信导致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向社会传递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的理念,引导社会公众将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