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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未成年检察:用热忱与情怀引领未成年人追光
2023-08-08 

近年来,昌宁县检察院不断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形成了党建文化、诉讼文化、管理文化、廉政文化、检·茶文化五个具有昌宁检察特色的文化品牌,特别是2022年以来,昌宁县检察院干警将诉讼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千年茶乡文化相融合,创作包括“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内的19首古风诗词,成为了昌宁检察院独特的文化符号,受到了广泛的好评。即日起,昌宁县检察院将依次推出该院检察文化建设的特色、亮点,通过发挥检察文化精神凝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做法,进一步营造检察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用检察文化厚植发展底蕴。

未成年人检察

少时行歧路,

悔恨噬心田;

法儒齐纠过,

此善莫大焉;

茶树尚青葱,

谁人不少年;

浪子回头日 ,

长空月正圆。

创作背景:未成年人检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检察机关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出发对涉案未成年人的错误进行纠正,并给与其改正的机会,就像一棵尚处在成长阶段的茶树,以后还有很长的生长期,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就否定其之后的发展空间,只要知错就改,那朗朗长空的明月还是会公平地照在每一个人身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一系列包括未成年人检察在内的重大改革举措。未成年人检察逐渐向精准帮教、依法惩治、有效管束、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司法保护、更加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等转变。

昌宁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促成未成年人实现自身价值为目标,用真情、真心将走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引向正确的道路。2023年来,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等措施,联合社会力量,做好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1—7月,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2件15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8次,开展帮教12次,向未成年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

2023年4月,在办理一起3名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发现3名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走入社会,无生存技能,因脱离父母监护,自制力差走上犯罪道路。经对3人进行社会调查,认为3名未成年人社会危险性较小,有回归社会的条件,决定对3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设定6个月的考验期。针对三人无生存技能、自制能力差等情况,因地制宜利用观护教育基地,将未成年人送入学校学习一技之长,增强生活本领;不定期联合辖区派出所进行家访,提高未成年人自觉性。针对该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疏于对未成年人管教、关心和引导等情况,向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促进未成年人再社会化,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大数据开展犯罪记录封存类案监督,召开联席会议,促使公、检、法、司犯罪记录封存及时、有效、规范。

一株幼苗长成参天大树,需要用心呵护,昌宁县检察院以“做一个最好的你”为理念,组建“溯·光”未检工作室,希望用检察官的一束微光让涉案未成年人在迷茫徘徊时有光指引,可以顺着光、走向光,最终成为光。2023年以来,“溯·光”检察官普法团队深入学校、乡村,通过表演情景剧、开展法治讲座、播放宣传视频、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20余次,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让敬畏规则、崇尚法治、追求真善美成为未成年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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