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按照季度工作任务清单,联合辖区看守所组建安全检查专班,开展第三季度“清监”暨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专班成员通过对监区、硬件设施、在押人员人身及随身物品等方面进行清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专班分成3个工作组同时开展工作,对每名在押人员的人身及日常物品进行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部位,杜绝违禁品、危险品遗留在监室内;对所有监室的门窗、墙壁、铺板、水龙头、防护栏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登记维修;检查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的械具是否牢固,是否会对在押人员造成损伤。
此外,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逐一对监室内的检察信箱进行开启,了解在押人员反映诉求的情况。检查结束后,专班成员就此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会商,并就下步整改方向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