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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检察院五项举措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024-03-13 

3月11日,昌宁县检察院通过全院干警大会、片区会议的形式,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2024年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确保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部署见行见效。

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昌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传达学习了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引导全院干警认清形势、找准短板、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树立目标,聚焦2024年检察工作重点任务,采取针对性措施,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快昌宁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步伐,确保2024年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宁建设。


全院干警大会后,昌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召开业务片区会,在三个片区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部门工作的安排要求,围绕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讨、交流,聚焦2023年昌宁检察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部门在2024年各项工作中有方向、有目标、有举措、见成效,全院“一盘棋”抓工作,努力实现重点突破、亮点突出、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2024年,聚焦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院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高质量党建让检察履职有灵魂有方向有目标。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机关党建品牌内涵,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引领、方向指引、工作统领作用,推动政治建检在检察业务发展提质增效的“事上见”。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千年茶乡辨识度的检察文化品牌,厚植检察发展底蕴。二是以业务建设为重点,用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检察出精品、行政检察求突破、公益诉讼检察创名片的目标,从加快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上着力,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发扬2023年好的工作方法,同时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业务考核评价办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发扬“求极致”精神,在精品案、典型案上求突破,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业务管理,每月开展业务数据分析会商,整体把握检察业务运行趋势,针对性固强补弱;加强微观管理,加强流程监控、数据核查、案件评查,严把案件质量生命线。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推进案件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大案专办,不断提升案件质效。三是以队伍建设为支撑,用业务能力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云南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业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规划(2022—2026)》落实,抓实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建设,深化检校合作,加强实战实训,着力建设一支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的检察铁军。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层层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履职,加大工作会商,扎实推进“三不腐”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内部控制,管案、管人、管事、管物。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四是以亮点工作打造为关键,用典型引路法争创特色品牌。坚持“一院一品牌”“一科室一特色”,大力培育典型案例、工作特色,通过典型引路,带动一项业务工作、一个院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提升。积极选树“身边的榜样”,展现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五是以数字检察为引擎,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以“务实管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运用、更加注重融合、更加注重质效,用数字检察服务司法办案、优化检务管理、助力检察为民、促进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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