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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昌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04-08 

【扫黑除恶】昌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19日,昌宁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院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挖根治”关键之年,昌宁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院一盘棋,统筹开展好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察长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全院干警服从调配安排,调整充实4名干警到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调整为分管副检察长,增设两名员额检察官为办公室副主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在“攻案件”上下功夫、见实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专项斗争工作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同时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专项斗争工作要领,准确定性,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协调统一。


三是发挥“检察建议”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专项斗争工作中避免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梳理总结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足,运用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有效手段,帮助相关行业、部门堵漏建制,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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