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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评定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2020-08-17 

 

近日,从中共昌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通知获悉,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2019年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党支部书记杨润萍同志被评为直属党组织优秀班子成员。

近年来,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提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院蓬勃向上的发展氛围。

一是抓牢支部建设,增强支部战斗力。党组班子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配强支部班子,由1名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支部书记,配备1名支部副书记、3名委员。党支部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建立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建知识的学习,提升支部工作能力;支部班子成员之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心置腹交流感受,积极提出支部规范化建设意见推动支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严肃党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党建工作创新提质年”为契机,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突出检察机关党建特色,精心组织“三会一课”、丰富党员主题活动内容,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美丽县城建设等主题,依托传统节日,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让党员干警在支部学习、活动中锤炼党性、提升素质。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在检察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在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主题主线不偏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推动党员深学细悟、细照笃行,引导党员干警把初心和使命践行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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